其实电影所探讨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在某次邂逅迸发火花安定下来之后,是否会日久生情。电影里的两人不是没有努力过,在面对婚外情的诱惑时也会稍作抵抗,而做这些的意义又是什么呢?因为两个人仅仅是看起来很般配?我觉得女主角的一句话很精辟,他们爱上的不过是坠入爱河的那种感觉,而非彼此。
但是,我说电影的故事是一个有趣的话题,但它完成得却不够有趣。尤其是一见钟情的那对。萝丝·拜恩与西蒙·贝克间毫无火花而言。不是说不能拍一见钟情的桥段,而是你得拍出一见钟情的感觉。西蒙·贝克凭什么就非萝丝·拜恩不娶了,而萝丝·拜恩又肿么会突然就喜欢上一个钻石王老五了了?你敢担保这一对不会在三个月之后重蹈覆辙?或许编剧是想说这样的男人才是适合萝丝的类型,而她自己之前一直都没有意识到,错把一个痞子小说家当成归宿。但是,话说回来,这样的钻石王老五难道不是适合大部分女人的类型吗?电影把这个角色塑造得太过完美,没有把两个角色的共同喜好往深处挖掘,因而失去了说服力。
相较而言
当我看到女主角驼着背,穿着女士西装用平行线的方式,踢着高跟鞋进办公室的时候我莫名想到Jennifer Beals穿西装时和她产生的强烈反差。这部电影当真是一个奇葩中的真异数。
所有的英式幽默被我的大脑系统自动过滤,完全找不到笑点。整部电影的思维范围目测还在1时区游荡,但很可惜,我一直徘徊在4时区,中间隔着一条长虹路加一条青年路。
于是这部电影被自动分为三个频道,一个是听不懂女主角帮笑话的男主角帮,一个是听不懂男主角帮笑话的女主角帮,还有一个是我。
唯一值得称颂的是这部戏的主题——爱情和婚姻都不能将就。
当女主角认识男二的时候她和男主的关系开始变的糟糕,而这种糟糕着重体现在两个字——琐碎。
婚姻生活最真实的被呈现在眼前,当你对十年如一日的一张脸开始莫名厌倦时,尤其是这个时候他的一些令人无法忍受的缺点已经不断暴露,他做的每一件事在你眼里都开始变得忍无可忍,长年累月的怨气如同老式厨房墙上凝固的油烟,黑沉沉的用刀片竭力刮下来一片,放进杯子里冲水喝,其效果堪比砒霜,只不过——是婚姻的砒霜。
一见钟情,闪婚,喜剧。这些元素一出现,貌似已经可以从开始想到结局了。还好这部电影来了个大大的反转,在Josh问Net Do u want to divorce with me ,女主兴奋的回答Yes(结尾还有10min),还好没有落入熟套。
爱与爱情当然不能划等号。两人在第一次想过分开却又都选择坚持是因为爱,因为不想伤害爱的人;第二次选择分开也是因为爱,为了爱不再彼此折磨。当然这不是爱情,无法合。拍,也无法包容,即使在努力也到不了想到的方向。
与那些讲述男女主开始如何不和如何矛盾,最终看到彼此优点,幸福生活或其中一个不行game over 不同,这部电影冷水煮青蛙似的颠覆了三观。的确,理解与包容,发现别人的真善美是种美德,我们是否也改显示点考虑到承认错误也是种很好的品格,错了就要放手,不是自己的幸福就不要强求。也许人生没有办法走走停停直到遇到最好的人,但是,the one 不是the best one,要牵手的是那个可以给彼此幸福白头到老的人,而不是将错就错。
不过话说回来,影片不足还是蛮多的,比如女1对男2,男1对女2
【一年之痒】感人!一见钟情,再见倾情与日久也不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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