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
他戴上耳机,打开日记本,写。
耳机里是莫扎特的《魔笛》,日记本是皮面的,平时被精心的收到抽屉里,写字的笔不时需要甩一下。‘
《魔笛》曾经对他很有用,至少在写日记时,日记对他很重要,哪怕心事重重,也要记上一笔,字迹隽永,清晰,带着风骨与骄傲。
冬至前,选择重温《冬至》,是不错的选择,尽管冬至已至,我仍没有完成二刷,所以这篇文字,仅仅针对于《冬至》的前十五集——陈一平正经历着他人生中的冬至。
码字的窗外,一片冬也萧瑟中带着寒意。
作为陈道明剧集中的经典
很久之前看的这部电视剧,拉长的时间线让我回忆起来只剩下一片灰暗和几个让人揪心的画面,内心进而如同开锅的沸水,翻腾起已沉淀许久的情绪。倒是满符合管虎包裹各种外衣的文艺片的定位。
陈道明饰演的陈一平,一个好人,工作兢兢业业,滴酒不沾,无不良嗜好,会给自己的女人洗脚,每天按时接放学的女儿回家。可是生活给与他的是什么呢?一片灰暗,记忆中一个镜头甚至成为了我一个成年人的内心阴影。(他老婆到金店还是柜台,试一个金戒指摘不下来那段)有一次工作失意,我是被那个场景生生吓醒的。
冬自何至
日记
以前有过一篇杂文登载在人民日报上面叫做《日记无罪》(见袁鹰《风云侧记》)。提到日记这个东西往往是亲人朋友之间谋杀对方的利器,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人甘之如饴道理也很简单:人不仅是谋害自己的元凶,更是最大的帮凶。譬如有个教授在隐藏了一部分日记之后在新的日记上记载了:今日藏匿日记一批于某地某时。而陈一平的不同是在于真正有所行动的日子他不过写了四个字:今日冬至。之后他再也没有翻开过自己的日记本。
陈一平写日记意味着他有一个自己的世界。就像许彦成不愿意面对杜丽琳,他用废旧木料给自己做了一个狗窝,直到遇见姚宓。(杨绛《洗澡》)陈一平一直没有这样的艳遇,所以他一直在日记上铺陈自己的方丈须弥。他写得都关于什么呢?工作、学习、生活,还有其他。如果不是作为破案辅助线索,日记也许不过就是一件旧衣服,不同之处在于这件衣服只此一件,亲历亲为。在日记里有什么也许不能一一历数,但总该有只有他自己懂得的尊严。
陈一平的尊严可以表现为两件事情。
这是一部悲剧,也许你正在看,也许多年后回头再看,会有“初看不知剧中意,再看已是剧中人”的感觉。是啊!谁又能一直保持最初的模样却又一点也不被现实的社会所蚕食一点点或者很多呢?
陈道明在剧中扮演的陈一平,胆小怕事,正如很多普通人一样,犯法的事不做,毒人的药不吃,也不敢尝试去吃,一生甘愿平淡只图个踏实安稳。可当他的同事兼好友“薛非”在临死前揭露给他的秘密和留下的致富方法,让他好奇地动摇着内心去尝试了第一次犯罪,但此时我认为他并不是真的想要犯罪
“冬至”全程炸裂!雪花是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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